
车票纠纷
昨天乘坐票价4元/人的某公共汽车。一位30多岁的女士和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带着两个七八岁的孩子一同乘车,上车后坐在车前部左右两侧的横排座位上。这位女士坐在两个孩子中间,这位大妈坐在对面。然后是满满当当
昨天乘坐票价4元/人的某公共汽车。一位30多岁的女士和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带着两个七八岁的孩子一同乘车,上车后坐在车前部左右两侧的横排座位上。这位女士坐在两个孩子中间,这位大妈坐在对面。然后是满满当当一车挤挤压压的人。
车已经开了很久,这位女士问售票员“怎么还不找零钱”。售票员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他说“刚给了你10块钱”。冲突就此开始。
女士表示没给过,售票员就说给了。女士说绝对没给,售票员就一口咬定绝对给了。就这样并不激烈地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了两句,一个定时炸弹却已经启动。
那位大妈突然大吼一声,把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吸引了过去,“你哪给了?!我们给了你一张50的,你什么时候给我们10块的了?”然后腾地一下站起来,两步冲到车头,面对整个车厢,大喊“停车!停车!”一边喊一边拉司机的胳膊。司机只好靠边停车。
她对售票员喊:“你什么时候给我们10块了?!你这不是赖人吗?!你这不是赖人吗……”她不断厉声重复着这句话质问售票员:“你这不是赖人吗!”每吼一句,就用力推搡售票员一拳。看样子,这位鬓角已有些斑白的大妈还挺有劲,那一拳打身上估计也不轻快。
这时候,售票员已经不怎么说话了,也可能是他的声音已经被这位大妈的声音完全湮没了吧。只有司机不时劝说这位大妈不要生气,这么大岁数了,不要那么激动嘛。司机劝说的时候也没离开座位。一边劝,一边试探性地拉拉这位大妈的袖子,好让她不要再推搡售票员了,但都被这位大妈一个“排山倒海”给挡开。
说是“排山倒海”,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司机用一只手试探性地一触到她的衣袖,她马上两只胳膊对着司机的方向一个“大回环”,用力一甩,司机的手立刻就被挡开了。说实在的,真佩服这位大妈的勇气、力气和功力。
其他乘客一看这架势可着了急,车厢里开始骚动。有的乘客说“我们还有急事儿呢,司机开门,下车!”司机打开了车门,果然有几个乘客下去了。但那里离终点站估计还得将近半小时的路程。
司机劝道:“大姨啊,你别生气,这么大岁数了。他可能记错了,可能是给别人了,错了也有可能……”估计这时那售票员也在附和说是记错了,但可能是因为周围环境噪音太嘈杂、而他声音太弱,所以没有听见究竟说了什么,也可能还在争辩,但是已经无力回天了。可是这位大妈还是不肯罢休,还是重复“赖人!赖人……”,每说一句就给售票员胸口一拳。
如此又持续了片刻。
车厢里人实在太多,不知最终究竟是怎么解决的。这位大妈回到了座位,但嘴里还时不时念叨着“赖人……赖人……”什么的,那位女士也嘟囔了两句。司机劝她们:“他记错了记错了,你别说了别说了,你也别说了……”如此也就渐渐平息了。
首先,这件事啊,看来肯定是那位售票员疏忽。但是也无可厚非,毕竟是他得工作,总不可能“记得找过零了还要找零吧”。
但是,事情要么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么就将错就错、得过且过,总归是要解决的。乘坐这种小公共汽车或者公交车,乘客交了车票钱,售票员一般不会主动给票,乘客也很少主动要票。在这种情况下,售票员记错了,乘客要想举证自己已经交过钱是很困难的,常常是又不值得为几块钱耽误事,所以就只能再交一次钱,这种情况也是有的。类似逻辑的事情在其他行业也多了去了,甚至还更严重的多,毕竟车票也不贵。但是,仅就此次事件而言,显然售票员也不是故意的。因为,如果故意要讹人,那他其实完全没必要经营公共汽车,直接在路上一拦,收钱就行了,投资少、见效快、免税,办公地点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来选择,不限制上下班时间,节假日休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来决定。
其次,这位大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位大妈的表现也未免太过激动,确实有点倚老卖老的嫌疑在里面(其实也不算老)。但是,一个乘客又能怎么样呢?如果真如她所言,当时是交了一张50的,而售票员声称给了一张10块的,一个人4块钱,连上孩子也就是4个人,16块钱而已(要找回34元零钱),10块钱的说法显然不对。如果只是这么简单的逻辑当然很容易解释清楚。不过,当时我所在的位置比较远,车厢里人很多又太嘈杂,也没太听清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引发的,所以其中的逻辑可能并不是只有这么简单,因此也不能确定究竟实质上是在为34元而争吵还是为24元而争吵。
但是,这又引我们深思:难道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真的认为只能凭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吗?那位30多岁的女士为什么始终没有阻止大妈推搡售票员的举动?如果这位大妈敢出来抗争的资本是“年纪大了”没人敢拿自己怎么样,那么她自己以及那位女士怎么从没想过,“年纪这么大了”,万一在搏斗中被误伤或者闪了腰怎么办?而且还耽误了大家的时间,原本应该百分之一百的舆论支持就要打折扣了。这种事,自己说不清,别人也就更说不清了。
如此又想到前天看到的一篇文章,说是有人在银行里取钱,后来发现竟然全是伪钞,而银行的原则的是“出门后概不负责”,找谁说理去?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取款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这些钱是从银行里取出来的,唯一的办法是,每次取钱的时候,钱一拿到手里,马上一张一张地放在银行监控摄像头前留个影。这岂不是笑话?困难的出现有主观和客观多方面的原因,但是不能任由一些处于优势强势地位的单位或个人将“己所不欲”故意施于人,这是个态度问题。
事情要么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么就将错就错、得过且过,总归是要解决的。但是,我认为,对社会而言,在解决问题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和最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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