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汉语的阴差阳错,“权力”与“权利”两个词的读音完全相同,以至于本来就不太清楚的两个词含义区别的人们,再加上读音的相同,在使用场合更不知道说的是那一个”quanli”。
有这样一件事,2009年3月10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参加了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来自通辽市奈曼旗明仁苏木一个普通小村庄——保安村的农民代表顾双燕对温总理说:“作为一个代表,我要把农民的烦心事讲给您听。”在讲之前,她略显羞涩地对总理说:“我讲出来供您参考,不是要求您。”但温总理认真地对她说:“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权利。”(新华网3月11日)。
虽然是总理,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他主要是来向大会和代表们汇报工作的,因为他这个总理就是大会和代表们选举出来的,他要对大会和代表负责。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顾双燕代表似乎并不清楚。也许她的“供您参考,不是要求”只是谦虚或朴实的一种体现,但这种谦虚和朴实确实与她“人大代表”的身份不符。令人欣慰的是,温总理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代表的角色,并随即指了出来。
我们在理解温总理说的这个词时还要多思考,到底是说的“权利”还是“权力”?据新华网的这个报道中看,新华网认为是“权利”,(Right)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或依据自然法应有的做为一个人应享有的基本的一些权利,如生存权,吃、喝、拉、撒的权利。而根据《宪法》规定,人大代表能做为一个选区的代表,选区的人就赋予了他代表他们提交议案的权力和投票的权力,这些权力是一种不可推卸的,是不能放弃的。人大代表是有责任有义务提交议案,所以履行的应该还是一种权力。表决通过的后的方案是另一种更大的权力。这样看,像顾双燕这样的代表又应该享有的是“权力”。“权力”(Power)的主体是政权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一种公权。“权力”只有三大类,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正因为读音的相同,所以现在在理解温总理这句话上要费些周折。
在日常某些情况,同音也让人造成歧义或理解上的困难。比如修好一年多的一条四车道公路上,因为有一家人始终不搬迁,好端端的一条路这个地方被挡成了“单行道”,而且没有铺好,扔了一些大石头填住这段十米左右的路段,每次车到此处都要缓行,颠簸得厉害,乘客怨声载道,但有人这时说:“这是人家的quanli”。我相信十有八九的人会理解为“权力”。但这实际是“权利”,人享有的保障自己财产的权利。因为同音也会产生混淆,而且多半会把该是“权利”的地方理解为“权力”。我们平常碰到太多使用“权力”的场合,如一教师对正在做弊的学生说:“我有权力抓你!”。交警有权力开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的罚单。老板有权力开除游手好闲的工人,等等。
综上所述,我们有必要将两个词更进一步区别开来,如果将“权利”换为“权益”,一者读音差不多,二者“权益”好像又差点味儿,比如“消费者权益”的说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说法等。有付出了金钱或劳动应该得到好处的意思,在这个“益”字上出来的意思。而“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一些基本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不像是先付出什么,再得到“权利”。这个方法有些不妥。我们不如把“权力”换为“权柄”,这个“柄”字,意思贴切,词典解释为“器物的把儿”,如“刀柄”、“勺柄”。控制这个“把儿”,刀勺才能运用自如,就像一辆汽车的方向盘,你往哪边转,车就往哪边开。委派你开车掌控方向盘,你就能决定车的方向,如果换一位司机掌控方向盘,他也能照开不误。形象地说明“权力”的机械性,不可继承性。“权柄”一词早在汉代就已使用,出处是经得住推敲的。
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汉蔡琰《悲愤诗》
夫大臣操权柄,持国政,未有不为害者也。《汉书·刘向传》
霍然一麾遍九野,吁此权柄谁执持。宋苏轼《江上值雪效欧阳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