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3月27日报道,两名歹徒诱骗一名女司机到郑州市郊外,准备实施抢劫,一名六旬老人恰巧经过,打乱了歹徒的抢劫计划。女司机虽然逃过一劫,而老人却被凶恶歹徒用刀捅死。不料,女司机及其家人事后拒绝感谢老人,并称“老人不是因为救人死的,而是和歹徒‘抬杠’了,歹徒才杀他的。”此事在当地引起一片哗然。
粗看这事,不难看出,如今世上好事确实做不得:见义救助伤者却反被误为肇事者;勇士车上抓小偷深负重伤,而被偷者则连指证扒手的勇气都没有;侠义救人一命死后却连一句谢谢的话都得不到;爱心市民资助贫苦大学生,受助人却悄然失踪,知恩就是不图报;热心市民为孕妇让座而被孕女误认有妄图等等,这一切仅仅只是证明近年来的这种中华美德已经消失殆尽吗?我与大家一样深感困惑,除了对这种不懂感恩、不愿意感恩、甚至恩将仇报的人深表痛恨外,同时也在沉思:光是痛恨并不能杜绝此类事再发生,我们有必要剖析一下类似事件的背后……
如文中所说这位女司机,她说出“老人的死是因为‘抬杠’所致”,此言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规避风险与责任,试想她如果坦言承认老人的死确实因她被歹徒挟持而起,那么在凶手抓不到的情况下,她会不会有可能肩负起死者的丧葬费用,而作为一位弱女子竟胆敢冒如此大生命与肉体摧残之风险,不难得出:一是女司机缺乏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女司机的家庭重荷一定不轻,对于一位靠跑出租车来维持一个家庭的女司机来说,她从容选择了规避这种责任,即使受到千夫指也远比让她承担一份额外的经济负担要好。因此,网民们纷纭指责起她的失德行为时,而她虽处于唾弃但终也毫发无损。我们有必要分下析这一事件的原因,女司机的这种规避风险与责任,与其说是她的无耻倒不如说是我国的见义勇为制度存在某种缺陷,如果不在这方面探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受指责的是失德者,但流泪的却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们。由此可见,我们在指责这种品性沦丧时,我们的政府应加大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赏,对于因见义勇为行为中受伤、致残和牺牲的勇士们,在法律上给予认定,使勇士精神上得到赞赏外还要予以经济重奖;同时,还要加大对犯罪份子的严惩和重罚,而对那些失德的昧良心者也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惟有多头并举,才会真正使英雄们的血和泪不白流,勇士们的命不白丢,从而使见义勇士之正气真正得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