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说的是一个警察(在某派出所任所长)醉酒后驾车横冲直闯,和一辆小车追尾后又将一环卫工人撞伤。消息还附带两张现场照片,一张是那辆肇事车辆,车的保险杠和大灯被撞的面目全非,引擎盖上“警察”两个字清晰可见;另一张照片上,所长大人一边提溜着裤子,一边醉眼惺忪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环卫工人。据目睹现场的人说,所长所驾驶的车,因连续撞击而无法行驶,他才被迫停车在绿化带小解,照片中的场景就是他小解后的场面。这一切,都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就是我们的警察,这就是靠老百姓的纳税钱所养着的警察!这就是保卫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
从小的记忆里,警察是我们的指路灯,是我们的守护神。记得老师教我们唱这样的歌:“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的手里边。”这个歌谣伴着我们走过了童年时代,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警察是多么圣神而伟大,是我们在危难中第一个想到的人。
也许就因为警察所肩负的使命、也许就因为他们在我们心目中崇高的地位、也许就因为人民也赋予了他们太多的特权,日积月累,便惯了他们中一些人的性子、模糊了他们做警察的天职、甚至于泯灭了他们作为人的最起码的道德良知。
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这该是一个驾车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驾驶守则。而醉酒后驾车连续肇事,更是对《交通法》的公然蔑视和践踏。这个人却是警察,是国家高薪养着的执法人员,一个执法犯法,视别人性命于儿戏的人。
最近也听多了警察犯罪的报道。2004年9月,河南省周口的三名警察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将受害人李胜利先打昏后又推下楼去,致使其含冤而死。无独有偶,湖南邵阳武冈市迎春亭派出所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因为各种原因致四人丧生在所内。上吊者有之、喝毒药者有之。让我们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这些没有犯下杀头之罪的人在这个派出所内都选择了走上不归路,而且都是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这里面究竟隐藏这怎么不为人知的黑幕?
现实生活中也看多了有些警察横行霸道、鱼肉百姓的行径。前些时间网上流行一则短信“现在的警察欺软怕硬、恃强凌弱,像流氓;现在的流氓行侠仗义、敢作敢为像警察……这些话在调侃和挪揄的同时,不也流露出人们对警察的失望和寒心吗?
当然,这个警察撞人事件很快就被有关部门重视,并做出了处理决定:撤销该人派出所所长职务,并将其辞退出公安队伍,同时,纪检部门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党内纪律处分。这样的处理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但这个事件所带给人们心里的阴影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
警察,你撞伤的不仅仅是那位环保工人的身体,更撞伤了千百万给予你无限信赖和希望的人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