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道德经》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五色于人眼目盲,杂音入耳使听伤。
横驰纵骋狂畋猎,生理平衡一扫光。
注:韵依《中华新韵》。
五色:指青、黄、赤、白、黑。此指色彩多样。”“畋猎:打猎获取动物。畋,音tian,打猎的意思。”“对于这一章,人们普遍认为老子是针对奴隶主贵族贪欲奢移、纵情声色而写的,是揭露和劝诫,也是严正警告。但对此章在具体解释时,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说,老子从反对统治阶级腐朽生活出发,得出一般结论,即反对一切声色,否定发展文化。持此观点的人认为,老子所谓“为腹不为目”的说法,是把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对立起来,是他的愚民思想的一种表现,即只要给人们温饱的生活就可以了,这是彻底的文化否定论。另一种意见认为,老子所说的“五色”、“五声”、“五味”、围猎之乐、难得之货,并非都是精神文明,所以不存在把物质生活与精神文明对立起来的问题,这些反映了奴隶主贵族糜烂生活那令人目盲、令人耳聋、令人心发狂的腐朽文化,这种文化的价值也不过等同于打猎之乐和难得之货。这两种意见都有自己的道理,有理解上的差异,也有学者价值观的区别。不过,此处的争论倒是提醒我们今天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重视精神文明的发展,反对物欲横流引起的精神腐蚀。